【部门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0年10月初,市教体局起草《实施意见》初稿。
11月书面征求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意见。
12月教体局党委会讨论《实施意见》。
2021年1月市政府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共4部分9条。
一是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打牢运动员文化教育基础,第1-3条,主要明确运动员文化教育、市体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动员伙食补助等方面的要求。
二是发挥“教体合一”优势,打通运动员升学通道,第4-5条,主要明确市、县两级教体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体育特长生和优秀运动员招生、就学保障政策等方面的要求。
三是落实保障政策,维护运动员切身利益,第6-8条,主要明确应按照有关规定为运动员购买相关保险,退役运动员就业促进等方面的要求。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运行机制,第9条,主要明确落实涉及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各项政策方面的要求。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政策咨询科室:市教体局竞训科
政策咨询电话:3033270